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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精神,勇担时代使命
发布时间:2019-06-28 08:27:3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面正式启动,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为主线,引导青少年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通过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观念。

1、我校近期将组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评选优秀学生上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遴选后参加11月底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总决赛。演讲内容为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请大家积极踊跃报名,截至7月1日前,联系电话:86522512。

2、5月15日至8月15日,教育部在“普法网”面向广大师生开展以“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请各位同学积极参加,征集作品可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示。同时报教育厅,教育厅将选择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我与宪法”微视频评选活动,并在山东教育卫视等媒体展播。

知识链接

一、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宪法修改的深刻内涵及其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分为三个重点方面:一是宪法序言的修改,宪法序言是宪法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建国目的、建国思想和建国道路的集大成者;二是党的领导写入宪法正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外国最大区别、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外国法治最大的区别。我们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准确把握前进的方向;三是主席任期制的修改,世界上各个国家在主席任期制上不同之处并紧密联系中国国情,本次主席任期制的修改符合本国国情,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为中国的腾飞插上了翅膀。

三、宪法日的设立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它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法治的规律都体现于宪法之中。但是宪法不是我们想象的望尘莫及、高不可攀的理论,它就像水一般流淌在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中,和普通法律一样,它触及了我们生活的边边角角,贯穿于人类生命的长河中。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共同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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