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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电影学院关于开展“廉美山艺”系列教育暨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16:47: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美”的良好风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美山艺”系列教育暨作品征集活动。电影学院响应学校号召特制定以下活动: 

一、书画类作品

要求:

1.绘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以及各类综合性绘画等,尺寸不超过半开。漫画作品为16开大小。

2.中国画、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以竖式为宜;中国画含山水、意笔、工笔等;书法作品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书体不限,硬笔书法作品为8开、16开两种。

3.作品需要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页注明。

4.所有书画类作品同时以光盘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5.书画类作品评选后退回作者。

二、短视频(微电影)作品类作品

要求:

1.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2.短视频作品文件格式为mpeg4,像素不超过1920*1080,大小不超过300MB,长度不超过120秒,音质为16比特,立体声。

微电影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格式要求为MP4或AVI、FLV,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GB。

三、征文活动

要求:

1.征文要紧密围绕“廉,让山艺更美”的主题,把握主旋律,弘扬正气,以正面宣传为主。

2.征文题材不限,可以是学术论文、文学创作、读书笔记、读(观)后感等形式,字数在3000字以内。

3.征文要报送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纸质文稿要求A4纸双面打印,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作者、单位落款在文末。

以上各类参评作品均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学校对优秀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活动对象

电影学院全体学生

五、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征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遴选作品,每类作品各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作品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sydyxy@126.com;作品原件报送至电影学院A3021办公室。

六、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0日

         

 

电影学院党总支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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